公民大会每九天召开一次,会议开始,传令官便宣读五百人会议(公民大会常设机构)审核过的提案。接着,赞成者和反对者便轮流登台发言,会场群情起伏。待双方发言完毕,便开始表决。一般提案,则举手表决;有关选举或放逐事宜,就采取抽签或投票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