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子产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改革家。子产的改革措施主要有:(1)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向土地私有者征收军赋。(2)“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3)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在统治劳动人民方法上,子产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宽”即强调道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猛服民”。(4)主张保留“乡校”,听取“国人”意见;善于因才任使。子产一系列的治国方略,将郑国治理得秩序井然。子产去世后,全国的人们都伤心的落下了眼泪,全国三个月内都听不到弹琴娱乐的声音。
——摘编自个人图书馆•小袤•《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