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创新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它结合当前被全世界广泛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运用经济领域的眼光和手段,开拓出了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追溯其根源,不能不提及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他认为,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不是一个技术概念,单纯的发明创造不是创新,只有当它被用于经济活动时,才成为“创新”。我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刘思华由此将生态创新定义为:“指包括生态系统本身的变革、创造新的人工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即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再生产,各个环节生态化过程。”
生态创新这一社会理论的形成与当下的社会时代特点紧密相关。当前,由于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日趋严重,如果单纯依靠投入来治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无力承担。生态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在于取得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公平包括一个国家范围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公平和国家之间的公平,它强调资源的有效利用,要求单位资源消费量为人口创造的福利最大化;同时,它又排斥平均主义,过度的平均不利于资源开发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代际公平涉及的是稀缺资源在不同代人之间的合理配置的问题,具体体现在数量上要至少保持稳定,在质量上要求不至于发生代际退化。
单就环境与资源而言,不公平问题还可上升到更深的层次。首先,在不同阶层之间,一方面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们会更多地关心生存问题,对保护环境资源认识不够,从而导致了广泛的掠夺性开发和普遍的短期行为。其次,发达国家对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本质上是对其他国家环境权益的剥夺,而发展中国家则陷入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两难之中。很显然,这些问题的解决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生态创新是重要的途径。当然,生态创新也并非万用万灵,需要决策者们依据现实情况灵活应对处理。
狭隘人类中心主义统治了地球长达200多年。它是造成当代环境问题根源中的深层根源。所以,要确定可持续发展战略,首要任务就是重建人与自然间的和谐伦理关系,改变传统的主奴关系,确立尊重与爱护自然的观念。其次,环境质量具有消费性,因此在评价生活质量的时候,必须要将环境质量考虑进去。对公众而言,除了学法、懂法、守法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社区公益性的环保组织或协会,维护自身环境利益。最后,在生态创新前提下,人们的价值基本尺度必须具有可持续性,财富观也应更新为生态财富观。这是与工业文明时代的价值财富观的本质区别。
(摘编自高文杰等《生态创新的几个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