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同时还是一位音乐家。孔子对音乐的兴趣与他对周礼的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南宋史学家郑樵曰:“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孔子对周礼的倾心追慕和深入钻研,使他对“音乐”的社会文化功能有着深刻的认识。
“礼崩乐坏”之所谓“乐坏”,一方面表现为周代典章制度中用以昭示“以仪辨等”的用乐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贵族群体审美倾向的转移,即厌古乐而喜新乐。二者的实质,都是“乐”与“礼”的分离,即“雅乐”精神的失落。孔子适逢这段文化裂变期的时空中心,对行将失落的周代雅乐进行修复、改造和传播,是他必须面对的、不容回避的文化使命。
“正乐”是孔子为纠正礼乐秩序倾颓采取的重要措施。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史记·孔子世家》载:“三百零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的“正乐”是对《诗》的乐章和音律的规范整理,使之符合周礼对雅乐的要求。
孔子的“正乐”还包括对乐器使用制度的维护。《左传》记载:成公二年,卫国侵齐,新筑大夫仲叔于奚救了卫国主帅孙良夫,卫穆公想赏给他城邑,却被仲叔于奚辞谢了,而请求得到诸侯用的曲县的乐器和马饰。对于这件事,孔子认为,“不如多与之邑”,因为“器以藏礼”,曲县的乐器制度和繁缨的马饰,都是诸侯才能用的礼器,仲叔于奚本为大夫,因战功而拥有这些礼器是不恰当的。乐音和乐器在孔子那里,不仅是供人欣赏、上下和合的表演艺术,也是载礼之器、行礼之仪,因此孔子“正乐”的实质在于为乱世“正礼”。一提到“正礼”,总会有人把它与简单机械的“复古”联系起来,仿佛孔子总想以一己之力,紧紧握住历史前进的车轮,使其倒退到西周时代。其实不然。孔子曰:“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礼记·中庸》)孔子对抱残守缺、泥古不化也是持批评态度的。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一方面礼崩乐坏,另一方面复兴礼制的呼声四起,特别是理性主义、辩证思想的集中出现,为春秋士人对西周礼乐制度的反思和超越提供了历史依据。
因为“正乐”即“正礼”,所以孔子在谈及自己的为邦理想时,多次强调要“放郑声”。孔子说“郑声淫”“乱雅乐”,是因为郑、卫地区的音乐十分讲究艺术技巧,情感力量大于伦理力量,世俗的娱乐之情大于典礼肃穆之情,不符合周礼温柔敦厚、中正平和的艺术精神。孔子对郑声的放逐并不意味着对音乐美学功能的忽视。事实上,孔子是第一个指出音乐美学功能的人。孔子说,如果没有音乐,礼的仪式就会显得质补无文。“文”这个概念在孔子的语义系统中是宽泛多样的,但无论是指社会文化还是指个人修养,都明显包含着感性形式美的意义在内。孔子所说的文,是包含了审美的,没有文,也就没有审美,没有音乐参与的礼是素的,是不文的,也就是不美的。“乐”之于“礼”的功能,是礼在形态世界中美的呈现。经过孔子整理发展的周代“礼乐”,“礼”不再是苦涩的行为标准,它富丽堂皇而文采斐然,它是人的文饰,也是导引人生走向理想境界的桥梁。
(摘编自赵玉敏《孔子和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