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乃文学之大体
郭宏安
《列子》中讲到,秦穆公要找一匹千里马,伯乐推荐的九方皋,说马已找到,是一匹黄色的母马,而秦穆公看到的是一匹黑色的公马,秦穆公不悦,伯乐则大喜,说,九方皋相马,“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事实证明,这匹马果然是匹千里马。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文学翻译和翻译批评,当我们对文学译本进行欣赏和评判时,难道不应该力争做一个九方皋那样的人吗?“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所求者,此之谓也。
从事文学翻译以及翻译批评的人,能够从九方皋身上获得的启发是:判断译本的优劣,就要看它是否表现了原作的精气神,而不只是看译本的语句词汇是否与原作一一对应,是否严格正确、准确或精确。所谓原作的精气神乃是其“原有的风味”(钱钟书语),即风格。风格者何?岂非“绝尘弭迹”者乎!译作传达原作的风格做到铢两悉称,是不可能的,但是尽力传达,努力做到惟妙惟肖,则是可能的,这就要求译者准确地感觉、体会到原作的风格,并且能够用汉语加以正确表达,这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也是全面落实“信、达、雅”的结果。风格是贯穿原作的一股气势,或刚或柔,或动或静,或显或隐,精气神是也,例如夏多布里昂的华美,斯丹达尔的简枯,波德莱尔的阴冷,加缪的冷静……这股气势同样应该在译文中显现。至于细节上的瑕疵,在这种风格气势的统领下,是不难纠正的。
许多名著往往有几处瑕疵,不害其为名著,这是因为有风格的存在。唐韦庄说:“班、张、屈、宋,亦有芜辞,沈、谢、应、刘,犹多累句。”这是中国古人衡文评诗时的基本态度,即采取了瑕不掩瑜的立场。还是清沈宗骞说得明白:“每见古人所作,细按其尺寸交搭处不无小误,而一毫无损于大体,可知意思笔墨已得,余便易易矣。亦有院体稿本,竟能无纤毫小病,而鉴赏家反不甚重,更知论画者首须大体。”
沈宗骞所说的鉴赏家正是我所说的文学翻译批评家,前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对现实世界的加工和改造,而后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和想象力的产品。如果让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评论傅雷译的《高老头》,他是着眼于风格,还是细节?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名著丛书版的《高老头》中,傅雷把“鸡”译成了“鸭”,只能说不留神犯了一个小错,无关宏旨。像这类小错可以纠正和避免,但并不影响《高老头》被看作是准确传达了原作风格的一部优秀译作,正如批评家李健吾所说:“巴尔扎克的庞大段落,在他是气魄,是气势,是酣畅……”傅雷译的《高老头》的风格,庶几近之。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应该把注意力放在译品的风格上,要独具只眼,看出作品整体的美。
细节不可滥用。因为整体的美并不必然建立在细节的精确之上,有时候过于追逐细节的完美,以至于失去创造的活力,那就得不偿失了。法国19世纪的大批评家波德莱尔对整体与细节的关系有过十分精彩的论述,例如他毫不犹豫地赞同德拉克洛瓦“为整体而牺牲细节”,因为后者“唯恐因作业更清晰更好看而产生的疲劳减弱他的思想活力”。当然,细节的错误仍然是错误,当它危及整体的美的时候,就必须毫不留情地指出来。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11月30日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