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为官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为分宁①主簿②。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邑人惊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有囚法不当死,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辩。不听,乃委③手版④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注释】①分宁:地名。 ②主簿:官名。 ③委:抛弃,扔弃。 ④手版:即笏(hù)板,是古代大臣上朝时手中所拿的狭长板子,用以列出上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