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征五世孙,字申之,擢进士第,同州刺史杨汝士辟为长春宫巡官。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汝士荐为右拾遗。谟姿宇魁秀,帝异之。
经略使董昌龄诬杀参军衡方厚,贬溆州司户,俄徙峡州刺史。谟谏曰:“王者赦有罪,唯故无赦。今昌龄杀不辜,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又授刺史,复使治人,紊宪章,乖至治。”先是,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征,参裨阙失,朕今得谟,又能极谏,朕不敢仰希贞观,庶几处无过之地。”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诏授扬州司马,议者颇言司马品高,不可以授贱工,帝意右之。宰相谕谏官勿复言,谟独固谏不可,工降润州司马。俄为起居舍人,帝因敕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谟对:“臣顷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索起居注,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谟曰:“向者取观,史氏为失职。陛下一见,则后来所书必有讳屈,善恶不实,不可以为史,且后代何信哉?”乃止。
擢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谟固让不见可,乃拜。
始谟之进,李珏、杨嗣复推引之。武宗立,谟坐二人党,出为汾州刺史。宣宗嗣位,召授给事中,迁御史中丞,发驸马都尉杜中立奸赃,权戚缩气。顷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言:“今东宫未立,不早以正人傅导之,则非得负副贰之重。”且泣下,帝为感动。时帝春秋高,嫡嗣未辨,众臣归重。
大中十年,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因久疾,任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
(节选《新唐书·魏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