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代科举每次录取少则几人,多则二三十人。宋代重文治,宋太祖时取士仍比较严格,但总数已有所增加。宋太宗时,因州县缺官,大规模录用士人,参加省试的举人往往多达一、二万人,每次平均录取进士230人。至徽宗时期,每次平均多达680余人。纵观整个宋朝,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二万人数以上,人数之多,是历代所没有的。录取的人数不仅多,对屡次不中的也会进行照顾。“凡士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举数,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别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日特奏名。”真宗成平三年时,赐河北进士、诸科三百五十人及第、同出身。落第后,自愿考试武艺及量才录用的,又有五百余人,全部赏赐辦装费抚慰并发遣他们,命礼部列为一次科举。“较艺之祥,推恩之广,近代所未有也。”
——摘编自梁玉《浅谈宋代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