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将传统中国概念化为“乡土中国”源于他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观察,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政治等是他对这一社会形态一般化的主要概念。
经过近百年的结构变迁,中国的城乡关系终于在2003—2010期间出现革命性的跃迁,是进入“城乡中国”阶段。其依据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农民与村庄的关系从此发生根本变化,而牵引这场转变的是“农二代”——这批继续他们上一代离土、出村的农民,由于其工作和居住方式上的城镇化以及他们出村之前与土地和农业的生疏关系,大多数选择了不回村、不返农,由此带来人地关系、农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发展方式、村庄的演化与分化等方面的重大转变。这些新的特征昭示了我们向费孝通意义的“乡土中国”告别。
在城乡中国阶段,公共政策必须以城乡平等发展为基础,而不是以消灭乡村为结果,只有城乡的平等发展才能实现城乡两个文明的共生、共融、共荣。将城乡中国而非城市中国作为一个阶段,将允许城市与乡村良性互动,生产要素在城乡有效配置,这样更有利于抵达城市中国,将城乡中国作为一种范式和结构形态,不是固守和固化城乡二元分割形态。中国目前的城镇繁荣与乡村破败本身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果。城乡规划、土地、融资、产业、公共品提供等方面的二元分割 ,造成乡村产业窄化、农民发展机会缺失,乡村成为没有希望和生机的地方,更加剧了乡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外流与生产要素的单向配置,把“城市中国”当成公共政策的唯一目标,是导致二元体制形成和长期维持的根源,越是单纯用城镇化来发展城市,就越是带来歧视乡村和城乡不平等发展。“城乡中国”这个阶段存在的意义和重要性,最关键的是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中国的提出,也是为了避免以乡土中国的公共政策惯性来处理城乡中国阶段的问题。由于中国长期处于乡土中国形态,加上在相当时长时期内的结构转变更加固化了乡土中国,乡土中国的治理思维和公共政策产生巨大的路径依赖,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乡土中国时期的认识和措施来应对城乡中国阶段的问题,导致决策思维与政策应对滞后于结构变革的需求,影响城乡中国的演化与向城市中国的转变。
中国已经向乡土中国告别,中国已经处于城乡中国阶段,中国还需要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努力,历经结构进一步深化和二元体制的障碍解除,实现中国的结构现代化和伟大转型。
(摘编自刘守王一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