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为了验证假设,做了如下图所示的实验:
①在甲(瓶内无脏物)、乙(瓶内有脏物)两个玻璃瓶中,分别放入数量相等的活苍蝇。
②在同一时间内观察记录甲、乙两个玻璃瓶中苍蝇搓脚的次数,实验数据记录如下:
实验时间
苍蝇搓脚的次数
第1分钟
第二分钟
第三分钟
第四分钟
甲
67
61
62
?
乙
128
130
125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