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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不倦的探索者

杨 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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