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二:“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
材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