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崔亮,字敬儒。清河东武城人,十岁。居贫,佣书自业。时陇西李冲当朝任事,亮族兄光往依之,谓亮曰:“安能久事笔砚而不往托李氏也?彼家饶书,因可得学。”亮曰:“弟妹饥寒,岂容独饱?自可观书于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光言之于冲,冲召亮与语,因谓曰:“比见卿先人《相命论》,使人胸中无复怵迫之念。今遂亡本,卿能记之不?”亮即为诵之,涕泪交零,声韵不异。冲甚奇之,迎为馆客。冲荐之为中书博士。
高祖在洛,欲创革旧制,选置百官,谓群臣曰:“与朕举一吏部郎,必使才望兼允者,给卿三日假。”又一日,高祖曰:“朕已得之,不烦卿辈也。”驿征亮兼吏部郎。俄为太子中舍人,迁中书侍郎,兼尚书左丞。侍中,广平王元怀以母弟之亲,左右不遵宪法,赖亮推治。世宗禁怀不通宾客者久之。后因宴集,怀侍亲使忿,欲陵突亮。亮乃正色责之,即起于宣武前脱冠请罪,遂拜辞欲出。世宗曰:“广平粗疏,向来又醉,卿之所悉,何乃如此也!”遂诏亮复坐,令怀谢焉。
除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城北渭水浅不通船,行人艰阻。亮谓寮佐曰:“昔杜预乃造河梁,况此有异长河,且魏、晋之日,亦自有桥。吾今决欲营之。”咸曰:“水浅,不可为浮桥;泛长无恒,又不可施柱。恐难成立。”亮曰:“昔秦居咸阳,横桥度渭,以像阁道,此即以柱为桥。今唯虑长柱不可得耳。”会天大雨山水暴至浮出长木数百根籍此为用桥遂成立百姓利之至今犹名崔公桥。亮性公清,闵俞决断,所在并号称职,三辅服其德政。世宗嘉之,诏赐衣马被褥。
正光二年秋,疽发于背,肃宗遣舍人问疾,亮上表乞解仆射,送所负荷及印绶,诏不许。寻卒,谥曰贞烈。
(选自《魏书•崔亮列传第五十四》)
(乙)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④ ,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