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律知武终不可胁,白①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②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③上无人处,使牧羝④ , 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⑤等,各置他所。
武既至海上,廪食⑥不至,掘野鼠去⑦草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⑧尽落……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
【注释】①白:告诉。②旃:同“毡”,毛织物。③北海:现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一带,当时属匈奴的北境。④羝(dī):公羊。⑤常惠:人名,苏武的随从之一。⑥廪食:公家供应的粮食。苏武作为汉朝的使臣,匈奴理应供给吃的用的。⑦去:同“弆”(jǔ),收藏。⑧节旄(máo):节杖上用牦牛尾做的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