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有历史。当今历史学家大都认为,没有什么文献资料不是史料,不但文学作品,即如佛经、道藏、信札、家谱、账本、碑铭等也无一不是,而且随着史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史料范围还在不断扩大。从“三言二拍”里可以看到晚明市井生活的真实面貌,这对于研究社会史的人几乎是一个常识。陈寅恪以诗证史,也为大家所熟悉。但在“五四”以前,史料范围并非如此宽泛,文学作品在大多数史学家眼里也并非史料,有些文献到底属于文学还是史学,一两千年来都没有一致的看法。神话传说就是如此,其中相当突出的例子是《山海经》。
神话传说是文学,史前时代,无文字可征,只有传说,暂当历史。三皇五帝至今未曾坐实,但“炎皇子孙”已经成为口头语,甚至成为历史共识。新的传说还会不断产生,能否成史颇为可疑,但以神话传说研究历史,却是一种重要的方法。在历史上,《山海经》究竟应归于文学还是史学,曾是死结。王国维《古史新证》说“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变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在于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这些古史材料就包括《山海经》《穆天子传》等文献。在《汉书·艺文志》里,《山海经》列于数术类。此后该书在目录学里的角色转换过几次,《隋书·经籍志》将《山海经》列于史部地理类,也就是将它看成史书了。
历史是讲真实的,《山海经》一般被视为荒诞不经,连司马迁写《史记》都不敢采用。虽然《山海经》里平实的山川地理内容应归于史部,但其中大量的神话故事却显然有悖信史,所以清人编《四库全书》,言其“侈谈神怪,百无一真,是直小说之祖耳”,将其改列于子部小说家类。这个死结直到“五四”以后才大致解开。解开的途径有二:一是将《山海经》分而治之,不把它看作一部成于一人一时之书,神话归神话,历史归历史;二是神话中也有历史的成分在,仍可以之证史或补史。分而治之者,以为《山海经》中的《五藏山经》是比较雅正的部分,谭其骧就写了《<五藏山经>的地域范围》一文,分析《山经》写作时的地理知识水平。将历史成分发掘出来的,自然以王国维用《山海经》来印证甲骨文中殷商先王亥为最明显的例子。
上面说的是介于文学与史学之间的文献,至于纯粹的文艺作品,当然也能从中发掘史料。但发掘史料是一回事,把整个作品当成真史就很可虑了。《红楼梦》反映了清代前期的历史现实没有错,可是如果过分坐实到具体历史人物身上,就未免失之穿凿了。戏说之类当然是文学,但读者观众往往误以为是历史。如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张诚、徐日昇当时担任与俄国谈判的翻译,工作是以拉丁语作为中介的,而电视剧《康熙王朝》中他们说的却是俄语,观众看到这个情节时被误导也就难以避免了。
(摘编自周振鹤《历史中的文学与文学中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