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