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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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