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8月9日—12日,罗斯福和丘吉尔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岛普拉森舍湾的美国军舰上举行会晤,双方就苏德战争爆发后的国际形势、两国关系和对德、对苏政策,以及战时和战后世界重要问题等进行了磋商,最后签署了《大西洋宪章》。8月14日,《大西洋宪章》正式公布。9月24日在伦敦举行的同盟国会议上,苏联、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波兰、荷兰、挪威、南斯拉夫、卢森堡和自由法国的代表同意宪章的基本原则并加入宪章。大西洋宪章提出的对法西斯国家作战的目的和进步民主的重建战后和平的目标,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对于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打败德、日侵略者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机会均等”、“海上自由”等内容有利于美国战后与英国争夺势力范围,取得世界“领导地位”。
材料二:租借法案( Lend—Lease Act)是美国国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通过的一项法案,目的是在美国不卷入战争的同时,为盟国提供战争物资,但前提条件是盟国必须使用它们自己的货船来运输这些战争物资,以避免可能的对美国商船的攻击。接受租借法援助的国家包括英国、苏联、中华民国等共38个国家,总值达五百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