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的思想家尽管趋向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划界和对峙,但在其观念的深层,依然与传统无法分离。这里可以具体考察“五四”的核心观念与儒学的核心观念之间的关系。“五四”以科学与民主为其核心观念,传统儒学的核心观念则表现为仁与礼,二者呈现相分而又相融的关系。
在政治的视域中,建立政治秩序,实现社会有效合理的运行,这是五四时期的民主观念和儒学的“礼”的观念都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建立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以什么方式进行政治治理这一问题上,五四时期所接受的民主观念和儒学所肯定的礼制却呈现了重要的差异。按照荀子的阐释,社会政治秩序的建立乃是基于“度量分界”。所谓“度量分罪”,也就是以礼为核心,将社会区分为一定的等级结构,并为等级结构中的不同成员规定与其地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基于“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便是通过个体在政治、伦理等方面各自承担好相关角色,进一步建构不同层面的社会秩序。作为“礼”之延伸的纲常,则一方面内含对社会秩序的肯定,另一方面又将社会关系单向化,由此形成的秩序,更多地呈现等级之分。与之相对,“五四”所倡导的民主,以超越等级差别为前提,它所追求的是肯定权利平等前提下的政治秩序。在这里,平等之序与差等之序,形成了重要的分野。
然而,儒家的核心观念除了“礼”之外,还包括“仁”。“仁”既表现为普遍的道德原则,也具有政治层面的意义。从政治之维看,“仁”的内涵不仅体现在提倡仁政、主张德治或王道等方面,而且也表现在理解和处理深层面的政治关系之上。“仁”的基本前提之一是肯定人性平等,这一点在早期儒学那里便不难注意到。尽管这种平等意识在传统儒学中并没有落实于政治领域,而主要限于伦理之域,但它多少在历史层面为五四时期接受平等的观念提供了思想前提。
五四时期的另一个重要观念是科学,科学的观念和儒家的核心观念“仁”之间同样存在多方面的关联。五四时期,“科学”常常被具体化为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并与面向事实、追求真实的主张联系在一起。就儒学的核心“仁”而言,其内涵在儒学中后来逐渐向多重方面引申,由“仁”到“诚”,便是其中重要的衍化。在《中庸》之中,作为“仁”之展开的“诚”逐渐成为核心的概念。“诚”的涵义大致包括真诚和真实,前者关乎价值意义,后者则与“多闻阔疑”、名实一致等观念相联系,同时呈现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意义。“诚”面对外部自然意义上的科学精神与五四时期提倡的科学精神显然具有一致性。事实上,“五四”的知识分子一再把乾嘉学派的治学方法与近代科学精神加以沟通,其中不难看到作为“仁”的具体化的“诫”所内含的注重真实、合乎事实的要求。“仁”“诚”“真实”这一儒学内在的思想脉络与五四时期提倡的科学精神之间的关联表明,作为五四时期核心观念之一的“科学”和传统意义上的儒学思想既非究全互不相关,也非仅仅彼此对立。
要而言之,“五四”的核心观念与传统儒学思想之间既相异,又相融,考察两者的关系,既要看到其间不同的价值取向,也要同时注意到其中内在的承继性。
(摘编自杨国荣《“五四”思想与传统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