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字申之,擢进士第,同州刺史杨汝士辟为长春宫巡官。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汝士荐为右拾遗。谟姿宇魁秀,帝异之。
邕管经略使董昌龄诬杀参军衡方厚,贬溆州司户,俄徙峡州刺史。谟谏曰:“王者赦有罪唯故无赦比昌龄专杀不辜事迹暴章家人衔冤万里投诉狱穷罪得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今又授刺史,复使治人,紊宪章,乖至治,不见其可。”有诏改洪州别驾。
御史中丞李孝本,宗室子,坐李训事诛死,其二女没入宫。谟上言:“陛下即位,不悦声色,于今十年,未始采择。数月以来,稍意声伎,教坊阅选,百十未已,庄宅收市,沄沄有闻。今又取孝本女内之后宫,宗姓不育,宠幸为累,伤治道之本,速尘秽之嫌。谚曰:‘止寒莫若重裘,止谤莫若自修。’惟陛下崇千载之盛德,去一旦之玩好。”帝即出孝本女。
先是,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徵,参裨阙失,朕今得谟,又能极谏,朕不敢仰希贞观,庶几处无过之地。”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诏授扬州司马,议者颇言司马品高,不可以授贱工,帝意右之。宰相谕谏官勿复言,谟独固谏不可,工降润州司马。
俄为起居舍人,帝问:“卿家书诏颇有存者乎?”谟对:“惟故笏在。”诏令上送。郑覃曰:“在人不在笏。”帝曰:“覃不识朕意,此笏乃今甘棠。”帝因敕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谟对:“臣顷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曰:“两省属皆可议朝廷事,而毋辞也!”帝索起居注,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谟曰:“向者取观,史氏为失职。陛下一见,则后来所书必有讳屈,善恶不实,不可以为史,且后代何信哉?”乃止。
大中十年,以平章事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因久疾,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