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欧阳文忠公撰纪、表、志,宋景文公撰列传。当时以景文所撰过文,且一书出两手,命文忠看详,改归一体。文忠曰:“人所见不同,且宋公前辈。”遂已。故 事 修 书 唯 官 高 者 一 人书 职 名 时 景 文 守 郑 州 在 文 忠 下。文忠曰:“宋公用力久且深,何可掩哉?”逐于所撰各书之。古之君子,存心至公,无欲上人如此。
(节选自杨士奇《书(新唐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