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习近平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等特点。新乡贤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乡土的守护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农村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②以“贤”作为乡贤文化的核心,科学阐释和积极培育当代新乡贤观念。我们所说的“新乡贤”,不局限家世出身、籍贯居所。只要个人在人文、社会、科技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愿意为农村、社区建设尽力的人,都可认定为新乡贤。在过去,由于地城信息的封闭性,一个人要在乡里维持地方风习、推动地方公益事业,往往要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宗族势力才行。而在今天,便捷的交通、发达的通信,凭借人格魅力、学识修养、名人效应、创意点子,都可以吸引大量资源造福乡里,赢得乡里社区声望。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村官”,活力四射的回乡创业青年,潜心创作的艺术家,还有退休回乡的干部、教师、工人等,只要能服务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不论其身份官职、教育背景、年资阅历,只要有德行有威望,且有热爱乡梓、护佑乡亲的赤子情怀,始终以德为先、敢于担当,就都能成为当代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这种新观念,摆脱了封建等级制度及与其所伴生的权力依附、人身依附与宗族依附,在平等、民主、法治的环境下,转变形成一股新的乡贤文化力量。
③重视新乡贤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发挥其在促进乡村治理中的引领功能。乡贤文化植根乡土、贴近乡情,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内在力量。新乡贤大部分来自农村,在大城市接受良好的教育之后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成功。他们将自身的知识阅历、城市资源带回乡村,成为城市和乡村之间共同发展的“桥梁”。新乡贤的出现,弥补新农村建设的部分资源不足,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为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传承优秀的乡贤文化,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新乡贤为模本示范引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耕文明与时俱进、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④正确认识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发挥新乡贤文化在促进乡村治理中的践行功能。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迅猛发展,乡村治理人才流失、主体弱化、环境复杂化等问题凸显,新乡贤及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强。乡贤文化对于今天的乡村治理仍具有独特的人文道德价值以及经济社会效益,它是倡导文明乡风的精神力量、传承地城文化的方向坐标,在乡村社会矛盾化解中起着“安全阀”的作用。鼓励推动乡贤治村,不是也不能寄希望于把新乡贤打造成为乡村治理唯一的甚至决定性因素,而是要按照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构建一个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节选自《光明日报》 ,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