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偏》、《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和《查士丁尼新赦》的合称。《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明确界定:“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享有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
材料二: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立法权和行政权泉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三:罗斯福新政期间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令》、《国家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社会保障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等一系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