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选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乙)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日:‘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为。何不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选自《墨子•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