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疾病医疗是城乡居民最现实的后顾之忧,医疗保险是解除这种后顾之忧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陆续建立了面向城镇居民的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制度和面向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为解除人民的疾病医疗负担和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和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原有的由城镇单位与农村集体包办的医疗保障制度难以为继。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推进适合市场经济改革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等制度。2016 年,国务院决定逐步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当前,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同时,先后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等救助制度。除此之外,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保险等补充性保险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成,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
当然,现今的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医保政策公平性和多样性问题,不同群体保障的层次不一样;医疗保险资源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医疗条件比较差;医疗保障缺口巨大,个人支出负担过重;商业保险发展迅速但整体覆盖面较低,商业健康险覆盖率不足等等。
(摘编自郑功成《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材料二: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材料三: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将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适当扩大目最范围,优化药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药品保险水平,缓解用药难、用药贵的压力。在新增调入药品中,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医疗保险处于较低水平,部分重特大病、罕见病的治疗费用来能列入医保范围,同时药品价格偏高,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多发,甚至出现病患因为得不到医保支持而放弃治疗的情况。近年来,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推进了医疗、医保、医药三方面体制的联动改革,逐步提高了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使医疗保险水平偏低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善。由于保险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需求不断释放,卫生服务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逐年上升。
此次调整医保目录,尤其是新增17种抗癌药并大幅降价,是一个重要举措,无疑是惠民利民深得民心之举。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的国家,由于抗癌药品研发力量还比较薄弱,需要从国外进口抗癌药,但过高的药价又制约了病患的使用。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开得越来越大,进口药的关税不断降低,降低药价也有了现实条件。正是基于此,此次17种抗癌新药不仅能够进入医保目录,而且能够大幅度降低药价,使病患不仅能够用得到药,而且用得起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在医疗费用上昂貴的压力。
(摘编自《医保目录调整彰显深化医改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