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李某与王某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将李某名下的别墅以27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2016年3月,李某告知王某要求在原有房价基础上涨50万元作为交易期间房价飞涨的补偿。王某不同意并要求李某履行合同。但李某未作理会,于是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在审理期间,李某又与不知情的杨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将涉案别墅以485万元的价格成交。李某还谎称别墅被法院查封了,等解封之后再过户。本案中( )
①因为存在欺诈行为,李某与杨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②作为守约方,王某可以主张李某继续履行合同
③作为善意第三人,杨某应当取得别墅的所有权
④两份合同均有效,李某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