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过了一部只有短短十三条的重要法律性文件:
第一条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第四条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第六条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摘编自人教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
材料二:1787年,各州派出代表齐聚费城,由华盛顿主持召开了制宪会议,经过争论和妥协,宪法设计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总统、国会与最高法院及其相关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衡;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分享权力;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人教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