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民营经济问题始终是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探索。1978年以前,民营经济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尾巴”统统砍掉,几乎绝迹。1978年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使人们冲破了长期“左”的错误思想束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提出“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40多年来我们党进行的理论创新推动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今天的民营经济已占到市场主体的94.9%,贡献着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知识,说明我们在如何对待民营经济的曲折探索中是如何追求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