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二十一条”。“二十一条”是要将中国变成日本的独家殖民地的计划。欧洲列强忙于战争,无暇东顾,但日本的野心引起了美国的注意。……美国以尊重“门户开放”政策为理由,向日中两国提出照会。1917年,美日两国就中国问题进行谈判并签订了“兰辛一石井协定”。协定宣布尊重中国领土完整、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
材料二 1922年2月6日,美、英、法、意、日、荷、比、葡、中签订了《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即《九国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1.“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2.“切实设立并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3.“不得因中国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而减少友邦人民之权利”;4.凡“意在中国指定区域内设立势力范围,或相互设有独占之机会者,均不予以赞助”。
——方连庆、王炳元.刘金质主编《国际关系史》(现代卷)
材料三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驻日的美军第8军首先被派到朝鲜战场,继而美国动员了日本的经济和技术力量,以“惊人的速度,将四岛变成了一个大的供应基地”。“如果没有这一招,朝鲜战争就打不下去”。通过朝鲜战争,美国充分检验了日本作为其远东战略后勤基地的补给作用。
——《战后国际关系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