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一《权利法案》
材料二: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利,谨庄严宣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独立自由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也应从此完全废止。
材料三: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第六条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法律对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惩处都是一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
第十一条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
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材料四:拿破仑曾经说过:“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