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并优化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首先防止长江上、中、下游之间形成行政壁垒,阻碍流域内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尤其是产业的有序转移;其次防止两个省份间的合作影响其他省份的利益,出现排斥第三方现象;再次要扩大合作范围,加大沿江11省市与其他城市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另外,逐步深化合作关系,扩大合作领域,力争早日实现生态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市场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最后在合作中寻求共赢,增强合作的内驱力,实现由行政层面推动的合作向自主自发的合作转变。
结合材料,简要分析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所体现的联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