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二 :15岁的重庆高中生王玲玲,曾经因为先天残疾而面临辍学。但正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她走进了课堂。她感恩地说:“宪法铭刻我心间,权利义务不可分, 人人自觉守宪法, 又利国来又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