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帝(宋真宗)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占城)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稍)小,不择地而生。
——(元)脱脱等《宋史》
材料二:
材料三:开封从1063年起取消了灯火管制,大家于夜间可以自由行走。贸易和消遣地点直到黎明都始终开放。但将商业和手工业活动限制在特定区域(厢坊)中的规章似乎失效得更早:店铺和作坊建立于整座城市中。
——谢和耐《中国社会史》
材料四:(宋)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契约文书)之法,交一缗(钱的量词),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造新换旧)……谓之交子。
——(元)脱脱等《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