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54年9月,大会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材料二:1952年和1956年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