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国际联盟的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为实现这一宗旨提出会员国应尽的主要义务与职责。如盟约规定会员国应当共同保证反对侵略战争威胁;如果发生争端,应将争端提交仲裁、或依司法解决,或交行政院审查,并对破坏盟约而进行战争的国家采取经济、军事、政治上的制裁。······代表大会和行政院的决议需全体大会一致通过才能成立。
材料二 1931年9月18日,九一事变爆发。东北军不战而退,仅三个月东北三省全部被日军占领。
9月23日,国联理事会决议:劝告中日双方退兵。
1932年2月13日,英国代表李顿勋爵率领的国际联盟调查团由美国旧金山出发来华。
10月2日,《国联调查团报告书》在南京、东京、日内瓦同时发表。报告书承认“九一八”为日方“预定精密计划”所造成,但认为满洲问题的解决,必须“遵守现行多方面的条约”“承认日本在满洲利益”“国际共管东三省”、设立“自治政府”。
10月3日,国联当局对报告书表示满意,认为法律事实两者均能兼顾。
——摘编自《远东反战会议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