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
材料二:苏州市政府颁布的《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如果在未来2天内持续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或已出现大气重污染时,苏州将启动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二级预警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一级预警时,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