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各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出资,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但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将该笔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无归。因甲无力还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与乙、丙、丁等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行为无效
- B、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 C、股份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 D、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