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长期的封建统治使新中国成立时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极不合理。占农村户数5%左右的地主占有耕地40%-50%以上;占农村户数3%-5%的富农占有耕地15%-20%;而占农村户数90%的贫农、雇农、中农等总共仅占有耕地的20%-40%。占农村人口绝大数的农民饱受封建剥削。地主和富农收取的实物地租一般占农作物收获量的50%,高的甚至达到70%-80%。同时,还受到高利贷和各种苛捐杂税的盘剥,生活处于严重贫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