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我国已累计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自由贸易区是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内,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这种区域不仅包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等多领域合作。
结合材料,说明北京、湖南、安徽设立自贸区及浙江自贸区扩容的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