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代初年,由于地主势力受到打击,各地都有不少荒田可以开垦,自耕农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明代中后期以后,在赋役负担、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的共同冲击下,自耕农阶层越来越萎缩,地权日益集中于各级地主的手中,乡村社会分为地主与佃雇农两大社会阶层。明代地主占有的土地,绝大多数都通过租佃的方式经营,当时的佃户大致可以分为钦赐佃户、官田佃户、佃仆、一般佃户四类,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
——摘编自高寿仙著《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
材料二 明清时期,大批破产贫民涌入长江流域的山区,进行垦殖,政府发给路费、耕牛、种子等并免征赋税。甘薯、玉米等对自然条件要求较低、南方种植更为便利的作物推广,也加速了长江流域山区的开垦。随着南方农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应增加,经济出现了一些新趋势。永佃制和货币地租也开始推广,城市工商业进一步繁荣,江南新兴市镇星罗密布:
——摘编自齐涛《中国通史教程教学参考:古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