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第二条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第三条规定:“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第四条规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摘编自《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相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摘自《清帝退位诏书》(1912年)
材料三:天子已退位,清朝统治不复存在,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国已经正式成为一个共和国。历史上很少见到如此惊人的革命,或许可以说,从来没有过一次规模相等的、在各个阶段中流血这样少的革命,革命的最后阶段是否已经达到目的,这是未来的秘密……我们希望,这会给中国带来一个它所期望的进步的稳定的政府。
——摘自1912年2月16日英国《泰晤士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