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倔在上初一时被评为三好学生,进入初二后,由于长期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交往,受“读书无用观点的影响,上课打瞌睡,经常旷课,不完成作业,进营业性网吧,在QQ空间向同学发布恐吓信息等。老师多次教育,小倔仍不改,经常纠集他人结伙滋事,多次欺凌弱小,甚至携带管制具。直到初三下学期的一天,他与混混小张一起拦路抢劫学生小强的钱包,并把小强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人民法院考虑到小倔是未成年人,在审判过程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小倔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