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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人愉快时,面呈笑容,哀痛时放出悲声,这种内心情感也能在中国书法里表现出来,像在诗歌音乐里那样。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中国的书法何以会有这种特点?

唐代韩愈在他的《送高闲上人序》里说:“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达出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是“可喜可愕”的;他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自己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国画,更像音乐,像舞蹈,像优美的建筑。

后汉大书家蔡邕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象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使“子”字有鸟飞形象的暗示。他写“为”字时,习画鼠形数种,穷极它的变化,他从“为”字得到“鼠”形的暗示,因而积极地观察鼠的生动形象,吸取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使“为”字更有生气、更有意味、内容更丰富。这字已不仅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书家用字的结构来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了。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肉、筋、血构成的。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但在这里不是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的骨、筋、肉、血,就像音乐和建筑也能通过诉之于我们情感及身体直感的形象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

另外,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许慎《说文》序解释文字的定义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和字是对等的。单体的字,像水木,是“文”,复体的字,像江河杞柳,是“字”,是由“形声相益,孽乳而浸多”来的。写字在古代正确的称呼是“书”。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来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点画表出“物象之本”,这也就是说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织在一个物象里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关系里的条理:长短、大小、疏密、朝揖、应接、向背、穿插等等的规律和结构。而这个被把握到的“文”,同时又反映着人对它们的情感反应。这种“因情生文,因文见情”的字就升华到艺术境界,具有艺术价值而成为美学的对象了。

还有,在古代,中国人书写的笔是毛笔。殷朝人就有了笔,这个特殊的工具才使中国人的书法有可能成为一种世界独特的艺术,也使中国画有了独特的风格。它铺毫抽锋,极富弹性,所以巨细收纵,变化无穷。用笔有中锋、侧锋、藏锋、出锋,方笔,圆笔、轻重、疾徐等等区别,皆所以运用单纯的点画而成其变化,来表现丰富的内心情感和世界诸形相。

——摘编自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 》

材料二:

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

在我看来,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在这绝对自由的天地里,各种各样的韵律都得到了尝试,各种各样的结构都得到了探索。正是中国的毛笔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而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划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千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摘编自林语堂《书法是中国美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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