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官员考核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尚书》、《周礼》均有记载。战国、秦汉时期,主要采用以赋入多少作为考核标准的“上计”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人事考核的对象逐步由地方官吏扩大到中央官吏,出现了专门负责考核的机构;唐宋时对官吏的选择和考核更加重视,主要实行“善最”考课;明、清考核分“考满”“考察”两种。在两千多年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且运作有效的考核机制。
——据刘承《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借鉴意义》等整理
材料二:中国文官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就是被归纳为“扬清激浊”的考核制度。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根据对官吏的考核情况,分不同的等级,予以升降赏罚,考核和官吏的选拔与任用紧密相连。纵观中国古代的考核制度,尽管有着不少弊端,但其在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
——摘编自林艳玉《中国古代官吏的考核制度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