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徐某先后纠集19岁的孙某等三人一起拦截学生要钱,遇到不给钱的学生,他们就拳打脚踢。一年多时间里,他们累计抢劫学生现金和财物价值共计50000元人民币。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等四人涉嫌抢劫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徐某等人危
害学校周边环境,社会影响恶劣,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元;其他成员被判3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