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原有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的基础上,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材料二 某企业兼有交道运输和生活服务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此次“营改增”试点方案实施前后的税负变化如下表:
注: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