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则,字子正,婺州永康人。果敢有材气。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①,得吏所匿铜数万斤,吏惧且死,则曰:“ 马伏波(西汉名将马援)哀重囚而纵之,吾岂重货而轻数人之生乎?”籍为羡余②,不之罪。
有番舶遭凤至琼州,且告食乏,不能去。则命贷钱三百万,吏白夷人狡诈又风波不可期。则曰:“彼以急难投我, 可拒而不与邪?”已而偿所贷如期。
则无廉名,喜交结,尚风义。在福州时,前守陈绛尝延蜀人龙昌期③为众人讲《易》,得钱十万。绛既坐罪,遂自成都械昌期至。则破械馆以宾礼,出俸钱为偿之。
(《宋史.胡则传》有删改)
注释:①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官职名。②籍为羡余:登记为铜场的盈余。③陈绛、龙昌期: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