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下列问题。
【以身试法】
被告人钱某(女)与孙某(女)等人以被害人莉莉说钱某坏话为由,经预谋将莉莉带至宾
馆,对其进行殴打和侮辱,并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四天四夜。经鉴定,莉莉伤情构成轻微伤。
【扬法助威】
莉莉的父母知道事情后选择报警。警方依法调查取证,并抓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对该
案提起公诉。鉴于钱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
徒刑七个月;判处被告人孙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共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