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则,字子正,婺州永康人。果敢有材气。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① , 得吏所匿铜数万斤,吏惧且死,则曰∶"马伏波(西汉名将马援)哀重囚而纵之,吾岂重货而轻数人之生乎?"籍为美余② , 不之罪。
有番舶遭风至琼州,且告食乏,不能去。则命贷钱三百万,吏白夷人狡诈,又风波不可期。则曰∶"彼以急难投我,可拒而不与邪?"已而偿所贷如期。
则无廉名,喜交结,尚风义。在福州时,前守陈绛尝延蜀人龙昌期③为众人讲《易》,得钱十万。绛既坐罪,遂自成都械昌期至。则破械馆以宾礼,出俸钱为偿之。
(选自《宋史·胡则传》,有删改)
【注】①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官职名。②籍为羡余∶登记为铜场的盈余。③陈绛、龙昌期∶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