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崇宁元年(1102年),蔡京提出“以学校为今日先务”,在徽宗支持下,兴学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史称“崇宁兴学”。朝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定,一是扩大太学规模,外舍生定员三千人,内舍生定员六百人,上舍生定员二百人,均比元丰(宋神宗年号之一)时扩充一倍。二是普遍设立地方官学。崇宁三年(1104年),诏诸路州军未置学处并置学,各州县除了高等程度的儒学外,还要办初等程度的小学。三是创立多种专门学校,除原有太学外增添培养皇室宗亲的宗学、培养天文历法人才的天文学、培养医生的医学、培养将士的武学、学习数学的算学、学习法律的律学、学习书法的书学、学习绘画的画学等,其种类之多,历代绝无仅有。四是全面实施“三合法”,停止科举,通过学校取士。“崇宁兴学”在文化教育史上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深深影响了明清两代的教育制度。
——摘编自王炳照《简明中国教育史》